|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清单范围之内的变频给水设备的生产、检测、包装、运输、装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指导安装)、调试、检验、人员培训、验收、保修等。详见招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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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或其它等值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的给水设备专业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输配水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ISO9000质量、ISO14000环境、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的给水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CJ/T352-2010的要求(以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为准); 5、上三年度(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变频给水设备供货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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