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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清河至八水河入口道路整修工程 2017-07-2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流清河至八水河入口道路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7/20
项目名称: 流清河至八水河入口道路整修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崂山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686.87万元 工程造价: 3019.34714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6]29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安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89965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安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89965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彩凤、何晓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7979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道路西起东麦窑村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与沥青路面交汇处,东至八水河停车场西侧,全长约5.5公里,改造道路车行道约宽8米。主要包括现状水泥路面整治及沥青罩面、人行道整修、现状栏杆挡墙维修更换、边坡防护、排水沟及检查井整治、交通标识标线、景观绿化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上三年度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合同额或经审计确认的结算值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