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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岛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17-07-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团岛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7/13 公告号: 2017-157g
项目名称: 团岛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团岛路(烟台路至青岛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13.5万元 工程造价: 683.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911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5201707120201
建设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宫海霞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宫海霞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封慧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18780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全长911.367米。道路宽10米。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其中道路铺36cm水泥稳定碎石、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道路两侧新铺设人行道2247.9m2;修整道路两侧的石砌水沟,新换沟盖板。铺设Φ500砼污水管道884.7米;Φ400的砼污水管道139.1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一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团岛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岛西路(青岛路至深圳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其中的一个项目的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2012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1个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工程总投资额在6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 6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项目。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1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2、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