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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花园(一期)(11#—14#楼开发部分、15#、16#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及平度市天福.花园二期(大李家疃片区安置区二期)11#-14#楼部分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017-06-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天福.花园(一期)(11#—14#楼开发部分、15#、16#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及平度市天福.花园二期(大李家疃片区安置区二期)11#-14#楼部分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6/7 公告号: 平2017-006G
项目名称: 天福.花园(一期)(11#—14#楼开发部分、15#、16#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及平度市天福.花园二期(大李家疃片区安置区二期)11#-14#楼部分及地下车库部分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平度市青岛路以北,温州路东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6395万元 工程造价: 175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75717.78平方米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6]381号、47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0283201651、地字第370283201673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01704050101
建设单位: 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史日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69767898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史日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69767898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6787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0000847、0000225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建筑高度:52.6米,结构体系:剪力墙 框架,层数:地上2/4/18层、地下1层,基础形式:桩基 独基;
2、项目地点:平度市青岛路以北、温州路东侧;
3、项目工程类型:工程监理;
4、项目承建单位: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
5、项目规模:75717.78平方米;
6.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B级及以上。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在所监理工程项目全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后,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以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九、公告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和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上发布;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公告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336677、邮箱:pdzbb@163.com、通信地址:平度市云峡街19-1号,邮编:26670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项目一次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 、其他
1、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17时00分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sd88367878@126.com(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8日14时30分止。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5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