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信息中心大楼建筑面积17893.30㎡,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23.5m, 幕墙面积约为11000㎡。幕墙形式由玻璃幕墙、铝板幕墙、装饰水泥板幕墙及钢结构雨棚等。在施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保证不影响市容 。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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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上五年度须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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