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共确定≤16家企业,承担由市北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委托的零星工程的施工业务。 第一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11家; 第二包:市政工程施工单位≤5家。 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017年3月17日中标市北区工程类施工单位备选库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DSITC-12161008)第三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第一包投标,中标第四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第二包投标。 |
分包(标段) |
分包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分包1:第一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11家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11家 | 0.00 | 分包2:第二包:市政工程施工单位≤5家 |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5家 | 0.00 | |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5.1第一包: 园林绿化工程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1.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5.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的省、市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5.1.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1.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第二包:市政工程 5.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2.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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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1.时间:2017年6月9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市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 |
四 、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本项目公告。 2、请于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公告页面下方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务必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并下载含有投标保证金账号的招标文件(.ztb13格式),外地企业自主以快递(顺丰)的方式办理。用户注册网址为http://kcsj.flyedt.com/qdggzy/(青岛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信息库) 2、投标人下载含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的招标文件(.ztb13),并通过“市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e-qdpm.com/flyedt/投标专区)打开招标文件(.ztb13)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85871505转6;客服QQ群:146396977。 |
六、招标文件的询问 |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七、注意事项 |
1、因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方式采用以使用CA数字证书成功下载含有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招标文件(.ztb13格式)为准!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并成功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关注市北政务网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和掌握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可发传真)和电子版(以word格式,实行无记名形式,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