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胶州市南中轴线,香港路以南,青年水库大坝以北,宁波路以西,深圳路以东。 工期为 22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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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 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业绩要求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9、山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基本信息并且能够网上查询,否则不予受理。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报名时必须缴纳,于资格预审公告结束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绿化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请于2017年4月21日16时至2017年4月28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咨询电话:0532-82205266)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
| 八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
| 九 、其他 |
|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4、若参加报名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超出13家,则进行资格预审会。 |
| 公告时间:2017年4月21日16时0分 - 2017年4月28日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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