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在崂山太清、仰口和华严寺景区进行电力配套及升级改造,新建电力管沟、敷设电缆、安装环网柜5台、箱式变电站5台,同时对南线通信线路进行下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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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为招标人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5、具有青岛供电公司颁发的入网作业安全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上三年度应至少完成1项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的界定:单项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周边社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活环境,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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