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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设计 2017-04-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4/6 公告号: 2017-033g
项目名称: 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莱西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095.92万元 工程造价: 2095.92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5公里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7】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庆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84352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周庆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843525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靖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18769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区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望城街道办事处、沽河街道办事处,总长度约25km。
2、招标内容:设计方案征集;中标人承担后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 25km
招标范围: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设计费5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7年4月 6 日至2017年4月12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4、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宋欣 刘慧娜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5、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 、其他
方案报酬和作品所有权的处理
1方案报酬
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方案费补偿。
2作品所有权的处理
2.1所有设计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设计单位,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或未中标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2中标单位的设计作品(包括电子版)的知识产权将永久转让给招标单位。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传媒、杂志或其他方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品。
2.3方案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投标的资格。
3本次招标中标单位须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报规划、审图办、市政、城建等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规划、审图办、市政、城建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