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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一标段 2017-03-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一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6/17 公告号: 370281201606129901
项目名称: 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一标段
工程地点: 胶州市洋河镇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 50%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6万元 工程造价: 21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米
计划文号: 青财基指【2015】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邓宝荣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5326608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邓宝荣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5326608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日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杜静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722605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神山后村、冷家村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南官庄村街道美化及排水沟,芍药洼村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山相家新建塘坝,尧洼村坪塘扩容维修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三、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三年完成的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上三年度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六、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5、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6月17日9时至2016年6月23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八 、其他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开标、评标和定标顺序如下:1)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一标段;2)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二标段。
公告时间:2016年6月17日9时0分 - 2016年6月23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