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预中标公示 >交易信息详情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1626-0212-489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莱西市院上镇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7标段
建设规模: 224638.9平方米
建设单位: 莱西市院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曲晓亮 联系电话: 13793229888
招标单位: 莱西市院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曲晓亮 联系电话: 1379322988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栋 联系电话: 13808980051
工程地址: 院上镇
工期: 70 开标时间: 2020-10-15 09:30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在院上镇人民政府77个村庄建设农村通户道路,道路硬化总面积约1212825.67m2,其中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5700m2,次干道水泥混凝土路面368265.14m2,巷道水泥混凝土路面818860.53m2。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蔡金环通过
2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陈伟通过
3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孙宗冰通过
4青岛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尹伟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50.1244.12643.242.544.453.936.6
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52.0847.584.544.144.149.64852.1
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74.7243.723141.342.547.141.746
青岛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49.8443.84641.34345.348.641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孙宗冰设计费报价123000 降造率1.1% 施工报价17546674.93合格70
2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陈伟设计费报价121000 降造率3% 施工报价17209580.07合格7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莱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1曹卫华其他20606487
2姜爱亭EPC设计负责人B30415585设计
3张永琦关键岗位37191160274859
4姜笛其他鲁190600033200079给排水
5刘松其他S113702149
6王洪飞材料员3718110200664材料员
7王保京注册建造师鲁205131709099
8王志华其他S193703135
9孙彦彦质检员37191060274517质量员
10徐作旭关键岗位37181110200663
11王述平关键岗位37191010275652
青岛吉安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罗涛EPC设计负责人010601000232道桥
2刘磊项目经理鲁202081515650市政
3陈伟项目经理010201000232道桥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10-17 - 2020-10-22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法规督查处(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7号1516房间,联系电话:(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