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对12条道路大修、对26条道路进行中修、拓宽一座中桥、对83条网化道路进行路面硬化,道路总长280公里,涉及全市18个镇(街道、园区)。 代建服务内容:全过程代建(不含施工、监理招标)。负责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竣工结算等,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办理竣工决算等整个项目代建的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或公路行业甲级勘察设计企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2、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5人; 3、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但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承担过至少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管理、监理和设计),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界定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完成过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项目勘察设计或项目监理,且项目投资额在2.2亿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在青岛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 九 、其他 |
1、投标人于2017年3月22日16时30分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liyepd@126.com(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回复时间:2017年3月24日17时前。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1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5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