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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补强罩油工程施工图设计 2017-03-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补强罩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3/8 公告号: 即公设[2017]008号
项目名称: 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补强罩油工程施工图设计
工程地点: 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212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全长13700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7]3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2201703070201
建设单位: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磊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1676050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磊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167605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召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977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全长13700米;

2、招标内容:鹤山路(烟青一级路至埠惜路、大田路至滨海大道)补强罩油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道路)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投标企业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合同额在24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8日9时00分至 2017年3月14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79775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