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本期建设47.8万平方米的航站楼,满足3500万人次的使用要求;21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中心及信息中心、能源中心工程等。冷却塔设备7套,水蓄冷设备2套(单罐有效释冷量117504kwh)。 2.招标内容:青岛新机场能源中心工程的冷却塔、水蓄冷设备及设备中所需附件的供货、安装指导(蓄水罐含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服务、服务(设计、设计联络、设计审查、样机验收、出厂验收、培训、配合环保验收及发电并网等)等各方面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一标段 | 7套 | 冷却塔设备7套; | 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 | 2:二标段 | 2套 | 水蓄冷设备2套; | 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资质要求 1.1一标段: 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冷却塔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1.1.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TI认证; 1.1.3投标产品须获得有关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节能认证和节水认证; 1.2二标段: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蓄冷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1.2.2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同时满足1.2项要求;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与授权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需承担过1项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的界定: 一标段:投标人上五年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冷却塔设备供货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上十年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水蓄冷设备供货业绩。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若投标单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设备,可持相关资料到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青岛软件园1号楼1701室,联系电话0532-85871505)办理,并登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3.234.82.23/qdggzy)完善信息并审核,若投标人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手续,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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