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保税区商贸办公楼拆除项目,包括土建、装饰及原户主装修物品拆除、门窗拆除。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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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 2017年2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09号信达大厦1309室,咨询电话:86955899)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主管单位盖章或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主管单位盖章或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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