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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即墨市城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治理项目设计 2017-01-2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7年即墨市城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2 公告号: 即公设[2017]002号
项目名称: 2017年即墨市城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治理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即墨市范围内主要道路(主要包括蓝鳌路、烟青路、青威路等其他道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100万元 工程造价: 276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6]53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2201701199901
建设单位: 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祥银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58331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祥银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58331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潘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88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主要是对全市道路(主要包括蓝鳌路、烟青路、青威路等其他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完善,新设8处信号灯,改造16处信号灯;新增31处闯红灯电子警察,改造14处闯红灯电子警察;新增34处测速抓拍。改造10处测速抓拍;新增422处爆闪灯;23个路口进行重新渠化;85处限速标志;5处可变情报信息板;2套气象信息采集;配套土建、传输网络及新增后台中心软硬件设施等。
(二)招标范围:该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图纸前期工作业务以及提供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专业 (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53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3100万元以上的交通设施或智能交通或交通信息化工程设计项目。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1月22日9时00分至2017年1月26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88177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