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青岛市地铁1号线管片预埋槽道材质、尺寸、承载力、防腐性、抗疲劳性、耐火性和防松性等技术要求,依据相关规范进行委托检测。 3.招标范围:青岛市地铁1号线管片预埋槽道第三方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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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包含《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TB/T3329-2013)中的盐雾试验或通过《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10125-2012)检测方法的认定)。 3.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4.申请人不得与所投项目管片预埋槽道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若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申请人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投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主检人资格要求 主检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符合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钢制构件的质量检测项目(项目须包含盐雾试验)。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