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航站楼及能源中心的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的楼控系统、建筑设备集约化管理系统、电动阀门及其执行器。 2.招标内容:完成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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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成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允许外聘、返聘); 4.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同类工程。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和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的界定: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若投标单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设备,可持相关资料到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青岛软件园1号楼1701室,联系电话0532-85871505)办理,并登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3.234.82.23/qdggzy)完善信息并审核,若投标人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手续,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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