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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崂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中心机房扩建工程(监理) 2016-12-3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平安崂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中心机房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2/30
项目名称: 平安崂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中心机房扩建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50万元 工程造价: 628.71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79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6]29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6123001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巍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5558008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巍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5558008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建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91996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04703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99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4层。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项目总监为工民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 同类工程界定: 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12月30日14时至2017年1月9日11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