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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南路186、188、190号居民楼院整治工程 2016-12-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黑龙江南路186、188、190号居民楼院整治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9/18
项目编号: GCZB-2016-2-133
项目名称: 黑龙江南路186、188、190号居民楼院整治工程
控制价(万元): 26.050192 图纸押金(元): /
资金来源: 区财力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 财政100%
踏勘现场时间: 踏勘现场地点: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马主任0532-88250500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91号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工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98号5楼 电话: 0532-67770526
一、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对该楼院进行路面修缮、房屋漏水、栽种绿植,安装室外不锈钢护栏、公示栏、信报箱等。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
7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投标人需具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一览表于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11同类工程界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楼院整治工程;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四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青岛市市北区政务服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本项目公告。
2、请于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公告页面下方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外地企业自主以快递(顺丰)的方式办理。
2、投标人下载含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的招标文件(.ztb13),并通过“市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e-qdpm.com/flyedt/投标专区)打开招标文件(.ztb13)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85871505转6;客服QQ群:146396977。
六、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因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市北政务网、青岛政府采购网,查阅并成功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可发传真)和电子版(以word格式,实行无记名形式,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接受。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黑龙江南路186、188、190号居民楼院整治工程.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