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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监理 2016-12-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2/5 公告号: GC161205411J
项目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市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临近东湖公园。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0000万元 工程造价: 70714.07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33661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备【2016】7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第37JG2016-1-013
建设单位: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世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8328220686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世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8328220686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马淑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01295690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总建筑面积133661㎡,其中主体建筑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1456.5㎡,半地下建筑面积为15852.5㎡。车库建筑面积3132㎡;传染科建筑面积为2511㎡;高压氧舱建筑面积为541㎡;变电站为168㎡,本项目地点: 胶州市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临近东湖公园 ,工期720天。(二)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投标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壹级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工程等级为一等的公共建筑工程 。
六、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和执业手册及复印件;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经备案或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分其它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2016年12月5日14时至2016年12月12日14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八 、其他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拾捌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公告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0分 - 2016年12月12日14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