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总12466.38平方米,其中地上11549.3平方米、地下917.0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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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综合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项目总监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其他 |
| 受理部门:城阳区招标办(电话:0532-87763176);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时0分 - 2016年11月29日11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