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在流清河十五涧、东麦窑防火通道、大河东椒涧、小河东大梧桐涧、龙泉公墓、于哥庄南山公墓、竹窝寨上、栲栳岛公墓、段家埠平顶子、中崂公墓、北崂公墓、南崂公墓、坡前沟公墓、南宅公墓、北龙口公墓、大石头大理莹、东姜西山公墓、南姜北码头、汉河桃园涧、彭家庄公墓、西麦窑大湾、戴家埠公墓、东九水防火通道共计23个地点各建设护林房1处。每处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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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若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5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11月18日09时至2016年11月24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中标单位须能自主协调与23个周边社区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同时开工,保证进度及工程质量。中标单位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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