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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600-0209-254s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胶州市铺集镇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 3标段
建设规模: 70653.7平方米
建设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姜泽远 联系电话: 18562605357
招标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姜泽远 联系电话: 1856260535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文强 联系电话: 15589892623
工程地址: 铺集镇
工期: 210日历天 开标时间: 2020-06-11 09:30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许可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天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华健通过
2青岛开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程跃富通过
3山东三永建业有限公司张元军通过
4青岛阳光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庄锡升通过
投标人名称最终排名投标总报价(元)资信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结果
青岛阳光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930103.78合格合格
山东三永建业有限公司25932014.10合格合格
青岛开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5933655.42合格合格
青岛天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5946366.86合格合格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阳光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庄锡升5930103.78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210日历天
2山东三永建业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张元军5932014.10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210
3青岛开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程跃富5933655.42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210日历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阳光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三永建业有限公司
青岛开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阳光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庄锡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6)0280196
2刘合诚材料员37191110273508
3庄锡升注册建造师鲁202141515954市政公用工程
4孙世忠质检员37191060273663
5孙世忠质检员37191060273663
6刘合诚材料员37191110273508
7邱兆祥安全员鲁建安C(2012)0200360
8邱兆才施工员37191010273718
9邱兆才施工员37191010273718
10庄锡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6)0280196
11邱兆祥安全员鲁建安C(2012)0200360
12庄锡升项目经理鲁202141515954市政公用工程
山东三永建业有限公司
1张元军注册建造师鲁217152014960
2张晓莉材料员37191111770235
3韩春阳施工员37191011770209
4吴美娟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9)1710067
5高寒寒37191061770247
6高寒寒37191061770247
7张元军注册建造师鲁217152014960
8吴美娟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9)1710067
9张晓莉材料员37191111770235
10韩春阳施工员37191011770209
青岛开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吴波安全员370502428市政
2孙超注册建造师鲁202161718138市政公用工程
3石兰兰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市政交通
4吴波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3(2016)0290011市政
5吴波安全员370502428市政
6孙超注册建造师鲁202161718138市政公用工程
7张爱芳注册建造师鲁202171819869
8吴波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3(2016)0290011市政
9李小坤施工员370107306市政
10李小坤施工员370107306市政
11程跃富项目经理鲁202131312274市政公用工程
12张爱芳注册建造师鲁202171819869
13施少春材料员370304535市政
14马晶质检员370205525市政
15程跃富项目经理鲁202131312274市政公用工程
16石兰兰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市政交通
17马晶质检员370205525市政
18施少春材料员370304535市政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6-12 - 2020-6-16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2206610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2206610)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2206610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