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青岛海湾大桥胶州连接线全长2827米(路基长度约667米,桥梁长度约2160米,胶州互通匝道全长2922米);连接线起点处设收费站1处(规模4进7出),项目终点处设胶州互通(不完全Y型)与青岛海湾大桥交叉。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本项目总投资约9.18亿元。(二)招标范围:青岛海湾大桥胶州连接线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排水、房建、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等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及监控、通信、收费、照明、水暖、消防、通风等全部需安装设备的购置、安装)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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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今,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施工业绩(须含特大桥)或一项单独的跨海、江、河等水上特大桥项目施工业绩。 2.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财务要求 (1)申请人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2013~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 2.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山东省内投标; (5)申请人没有涉及到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6)申请人没有违反廉政合同的经历。 (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8)申请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名单。 2.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人员要求2.5.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具有累计完成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同等任职经历。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无在建项目。同等任职经历: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1 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具有累计完成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同等任职经历。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同等任职经历: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2.5.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安全生产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财务负责人 1 具备经济或财务类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公路工程财务工作5年以上。 计划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5年以上。 桥梁工程师 3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8年以上。 测量工程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5年以上。 试验工程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5年以上,具有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机械工程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5年以上。 质检工程师 2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5年以上。 路面工程师 1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工作8年以上。 环保工程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施工环保工作5年以上。 钢结构工程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工作5年以上。2.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8申请人在申请报名时,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审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方可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咨询电话:0532-82205266)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及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交工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网页截图;
(2)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经理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网页截图;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4)经办人身份证。 |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执行 |
| 五 、其他 |
|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放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4日9时0分 - 2016年11月1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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