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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胶莱镇韩哥庄社区建设项目施工 2016-11-1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胶莱镇韩哥庄社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1/9 公告号: GC161108377S
项目名称: 胶州市胶莱镇韩哥庄社区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胶州胶莱镇前韩哥庄村村北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650万元 工程造价: 62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575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备【2016】19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旭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21017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韩旭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21017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GC161108377S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胶州胶莱镇前韩哥庄村村北。。工期为12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该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五、同类工程:
单项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11月9日16时至2016年11月16日16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七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9日16时0分 - 2016年11月16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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