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对中韩街道枯桃大帅园火烧迹地约400亩进行绿化修复;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回填种植土、苗木种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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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54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10月31日9时至2016年11月4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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