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深圳路(科苑纬四路-青山路)临时顺接工程(市政部分)(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0/13
项目名称: 深圳路(科苑纬四路-青山路)临时顺接工程(市政部分)(监理)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南起崂山区科苑纬四路,北至李沧区青山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464.84万元 工程造价: 2556.1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6]17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608010203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89977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阳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899776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莉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7721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规模:道路施工长度338.52m,道路红线宽40m,中央分隔带4m,两侧车行道各宽13m,两侧人行道各宽5m,西侧绿化带宽10m(东侧无绿化带),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快车道与人行道铺装、给排水敷设、绿化、路灯安装、边坡支护等内容。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10月13日09时至2016年 10月19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条件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如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时间等与公告页面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