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拆除部分旧有用房,新建综合教学楼一栋,新建办学规模为10个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6755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 2、招标内容:设计方案征集;中标人承担后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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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建筑或规划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2011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1个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型设计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2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3、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4、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八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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