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庙石轻轨段拆迁安置区域进行沥青混凝土硬化约2400平方米、绿化约1200平方米、河道清淤约1500立方米、修筑河道护堤约550米、硬化铺装约500平方米、围墙彩绘约300平方米及污水处理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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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7日9时至2016年9月13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所在企业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和报名所在企业社会保险证明;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6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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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单项合同额88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整治综合治理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6000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圆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周边社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活环境,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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