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为16.87万平米,对既有建筑的外墙围护结构保温进行改造。2、招标内容:本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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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5、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要求投标企业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2016年9月5日16 时-2016年9月9日16 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化中心D座4楼)报名。崂山区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 五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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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节能改造或楼院整治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74000元(大写:伍拾柒万肆仟元整),投标证金必须以电汇的形式在购买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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