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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广场、人民广场维修工程 2016-08-3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月湖广场、人民广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8/31 公告号: 2016-176g
项目名称: 月湖广场、人民广场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月湖广场、人民广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5.94万元 工程造价: 85.9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月湖广场铺装维修面积400平方米,人民广场铺装维修2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6]13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5201608150203
建设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建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建珍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封慧燕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18780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月湖广场、人民广场维修工程。广场铺装个别位置破损严重,影响外观,对破损位置进行维修。其中月湖广场铺装维修面积400平方米,人民广场铺装维修200平方米,人民广场景观用水管多处渗漏,挖除原有管道后,在原来位置重新铺设新管道。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中兴西街(新华街南147米)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威海路南京路路口改造整治工程、一中东路建设工程、金莱热电南排水管道南延工程的项目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7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六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