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工程造价:10319万元;工期:20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招标内容:新建公寓楼、改造东侧公寓楼、餐厅、办公综合楼4栋建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总平面规划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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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工程设计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10、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同类工程: 单项工程设计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于2016年9月1日17时至2016年9月8日17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六 、其他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布 |
| 公告时间:2016年9月1日17时0分 - 2016年9月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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