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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6-09-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8/29 公告号: GC160826302S
项目名称: 胶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李哥庄镇、胶莱镇、洋河镇、里岔镇、铺集镇、胶西镇、胶东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等9个镇(办)区域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7216.40万元 工程造价: 19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6]3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佟玲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10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佟玲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10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GC160826302S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胶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本项目地点: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胶莱镇、洋河镇、里岔镇、铺集镇、胶西镇、胶东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等9个镇(办)区域。工期为780天。
(二)招标内容:胶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及桥梁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县乡公路亮化工程、重要交通节点综合整治工程及智能交通工程等内容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施工:公路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勘察和设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均为报名单位在职人员)。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勘察设计同类工程:企业上五年度(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同类工程: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盖章或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均为有效)、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经备案或有效证明材料,以验收时间为准);(注:1、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信息以及本文所要求的第3、4项内容,投标人应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并公开其信息,如现场查询不到,视为不符合要求)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7、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9、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10、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 “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投标报名及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企业业绩和主要人员基本信息(不包括人员业绩),在投标报名及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款要求,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同类工程界定
勘察设计同类工程:单项设计费合同额8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报名时必须缴纳,于资格预审公告结束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29日17时至2016年9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咨询电话:0532-82205266)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七 、其他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2、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公告时间:2016年8月29日17时0分 - 2016年9月8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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