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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村庄街道提升工程二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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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2237-0209-154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村庄街道提升工程二期
建设规模: 0平方米
建设单位: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李曰华 联系电话: 18505329835
招标单位: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李曰华 联系电话: 1850532983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治盛 联系电话: 18660216989
工程地址: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工期: 180 开标时间: 2020-01-16 14:30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许可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扬通过
2青岛元昌盛房建集团有限公司汪洋通过
3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玉翠通过
4山东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志超通过
投标人名称最终排名投标总报价(元)资信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结果
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405904.07合格合格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山东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丁志超8362721.14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合格180
2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李扬8374499.91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合格标准180
3青岛元昌盛房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汪洋8387479.21合格18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山东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元昌盛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山东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徐叔伟安全员1901020011429土建专业
2郑晓鹏材料员1901040003389土建专业
3孙连春施工员1901010015782土建专业
4丁志超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20201204
5孙连春施工员1901010015782土建专业
6陈亚林预算员青建初-1052932工民建
7丁志超项目经理鲁202101007725市政公用工程
8张家业质检员1901030006625土建专业
9郑晓鹏材料员1901040003389土建专业
10张家业质检员1901030006625土建专业
11丁志超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20201204
12陈亚林预算员青建初-1052932工民建
13丁志超注册建造师鲁202101007725市政公用工程
14徐叔伟安全员1901020011429土建专业
15丁志超注册建造师鲁202101007725市政公用工程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李扬注册建造师鲁202161717672市政公用工程
2范伟伟造价专业人员建(造)10610001945
3纪正瑚材料员37191110273425土建专业
4李帅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60200207
5李扬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80282150
6隋世聪质检员37191060273763工民建
7王学教施工员37191010274388土建专业
8纪正瑚材料员37191110273425土建专业
9李扬注册建造师鲁202161717672市政公用工程
10李扬项目经理鲁202161717672市政公用工程
11隋世聪质检员37191060273763工民建
12李扬安全考核证鲁建安B20180282150
13李帅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60200207
14范伟伟造价专业人员建(造)10610001945
15王学教施工员37191010274388土建专业
青岛元昌盛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1张芳施工员37191010274542房屋建筑工程
2李政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6)0202218建筑工程
3汪洋项目经理鲁202181921070市政公用工程
4刘森材料员37191110273486房屋建筑工程
5汪洋项目经理鲁202181921070市政公用工程
6张超全国造价员鲁110210077建筑工程
7张芳施工员37191010274542房屋建筑工程
8李政升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16)0202218建筑工程
9张超全国造价员鲁110210077建筑工程
10王淑仁质检员37191060273634房屋建筑工程
11王淑仁质检员37191060273634房屋建筑工程
12刘森材料员37191110273486房屋建筑工程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1-17 - 2020-1-20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