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规模:整治给污水管路约6公里,配套100m3/d污水处理模块2座等。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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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25日9时至2016年7月29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银川东路27-1号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及详细通信地址及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适用于外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持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6、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过的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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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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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950万元以上的管道改造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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