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对深圳路与辽阳东路交口东北侧,长约145米,宽约40米空地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清运、硬化铺装、绿化等。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
二、设计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可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
四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同类工程界定: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七 、其他 |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07月19日9时至2016年07月25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崂山区银川东路27号)报名。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拟委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时,需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过的至少一个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 公告说明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交纳,未交纳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