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土石方约1228立方米,约8960米电缆、光缆、电力排管敷设及设备安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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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可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四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设计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七 、其他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07月18日9时至2016年07月22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崂山区银川东路27号)报名。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拟委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时,需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由投标单位给予本人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5、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4条要求的材料。
公告说明: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交纳,未交纳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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