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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水河龙泉河城区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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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1821-0208-091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墨水河龙泉河城区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不分标段
建设规模: 24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徐婕 联系电话: 0532--88566196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徐婕 联系电话: 0532--8856619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峰 联系电话: 0532--88571318
工程地址: 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墨水河河道全长41.52km,流域面积317.2km2。本次治理区域墨水河(泰山二路)、龙泉河(黄家西流翻板闸)至前枣杭省控断面,共计约24km。
工期: 50 开标时间: 2019-11-15 14:00
开标地点: 递交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五楼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及项目运营管理。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陈利彬、鲍越鼎通过
2河南金山环保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刘鑫、程生平通过
3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王晓燕、周瑛通过
4远洋成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唐小均、曹进通过
5中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龚玉玉、路宏起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68.7025.67/13.0330.0025.60/12.1026.20/13.1026.90/12.5025.20/13.5022.40/13.50
河南金山环保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65.2325.90/10.0829.2526.40/1.6026.90/8.9025.30/9.5026.00/10.1522.40/10.60
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68.9927.67/12.3029.0028.60/13.2029.50/11.7027.40/10.9027.00/12.5525.00/12.70
远洋成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88.3631.03/11.8345.5032.10/11.5031.50/11.4031.10/12.1030.50/12.0028.00/12.00
中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69.3027.43/12.3729.5029.10/12.6028.30/12.4027.70/10.5026.30/12.3024.80/12.40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远洋成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唐小均、曹进 施工降造率:3%、设计费率:70% 合格5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远洋成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远洋成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赵嘉维安全员10465619安全员
2康成芳质检员10465613质量员
3王金鑫关键岗位143331492市政给水排水
4李强预算员10465614预算员
5杨金成施工员10465617施工员
6朱元石关键岗位083330437造价
7唐小均项目经理川151181902536市政
8胡艳材料员10465612材料员
9曹进关键岗位133330781市政给排水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9-11-18 - 2019-11-20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