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新建无阀滤池2座、清水池1座、反冲洗废液池及污泥池各1座、水泵间,改建加药间,增加粉末活性炭投加设备,移动式发电机一台,厂区排水、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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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07月13日09时至2016年07月19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东路27号)报名。崂山区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6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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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上三年度单项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净水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0000.00元(大写:陆万肆仟元整),以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39809;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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