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全长68.923公里,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共设站点23个,其中地下站9个,高架站14个。井冈山路-大珠山段线路全长28.8km,二期工程正线全长40.12m。 2.招标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全线设备系统监理的总监办、二期土建驻地监理的总监办及梁场驻场监理。 3.招标内容: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全线设备系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供电、弱电、轨道、人防、外电源、电力管线迁改、机电安装及装修等)、二期土建驻地监理等总监办监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及梁场驻场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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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6.已在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监理中标的企业及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为申请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的上八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监理项目。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