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主要起点为苗岭路和深圳路交口处,终点为大桥盐场,全长58.35公里,并预留向海阳延伸的条件。 2.招标内容: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冷水机组和空调末端(含8台冷水机组及群控系统、8套空调末端)、8台冷却塔、16台空调水泵(含8台冷却水泵、8台冷冻水泵)的供货、调试及相关服务。冷却塔、空调水泵允许外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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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上五年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5、本项目工程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9家(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的上五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建设工程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批量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货金额200万元及以上)。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