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5/11 |
公告号: |
GC1605010122J |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监理 |
| 工程地点: |
胶州市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30%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80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24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0米 |
| 计划文号: |
胶发改备【2016】7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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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鹏飞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2201959 |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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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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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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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 |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高鹏飞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2201959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马淑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588699836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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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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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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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概况: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期: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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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壹级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 工程等级为一级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 六、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和执业手册及复印件;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9、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 2016年5月11日9时至2016年5月17日17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八 、其他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布 |
| 公告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0分 - 2016年5月1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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