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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梅庵片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设计) 2016-05-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十梅庵片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5/5
项目名称: 十梅庵片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十梅庵路以北、文昌路以西,湘潭路以南,重庆路以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53.62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5】20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604269904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399398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包括十梅庵路以北、文昌路以西,湘潭路以南,重庆路以东的十梅庵片区污水点源治理等工程。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单项设计投资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设计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0819001001
2016/5/26 14:00:00 2016/5/16 14:00:00 2016/5/26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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