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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鳌路(华山三路至大同街和东关街至青烟一级路)绿篱建设工程施工 2016-05-0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蓝鳌路(华山三路至大同街和东关街至青烟一级路)绿篱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5/4 公告号: 即公建【2016】033号
项目名称: 蓝鳌路(华山三路至大同街和东关街至青烟一级路)绿篱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蓝鳌路(华山三路至大同街和东关街至青烟一级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园林绿化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95万元 工程造价: 341.6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6】1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2201605030202
建设单位: 即墨市林业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永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55978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林业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永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55978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5639950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2201605030202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全长约7000米,对该路面部分人行道板进行拆除,新建1.5米宽行道树绿带,靠近人行道铺设界石,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园林绿化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投标人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440万元及其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4日09时00分至 2016年5月10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35639950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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