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 (1)监理范围:青岛市地铁1号线外电源系统(包含灵山卫主变电所工程、戴戈庄主变电所~灵山卫主变电所外电源工程、市政电源接入西镇,胜利桥,瑞金路,东郭庄等四处开闭所外电路工程以及13号线接入控制中心临时外电源工程等)、盾构及TBM大电接入以及电力改造工程,其中电力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正线、车辆段、出入段线的区间竖井、斜井、吊入吊出井及站点(含出入口及附属结构)的配套输电、配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包含电力通信工程)。主要涉及权属范围内110KV、35KV、10KV等电力线路。 (2)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阶段(设计联络、厂验等)、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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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本项目资格预审时不要求。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