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安路与合肥路交界处,管道接自合肥路原有高温水管道,沿合肥路向西保利叶公馆规划路处,再沿规划路向北敷设至同德路,沿同德路敷设至308国道继续向北至合肥路派出所附近。红线内一、二期一次网由小区北侧、南侧的小区红线处预留接口接至小区换热站,二次网分别从一期、二期换热站接至小区各楼座。本工程采用聚氨酯保温管,直埋敷设,其中:红线外一次网D529*8管2024米,D159*5管47米;一期一次网D159*5管265米;一期二次网D273*7管45米。D219*6管353米。D159*6管353米,D133*6管786米,D108*5管514米;二期一次网D159*5管372米;二期二次网D273*7管596米,D219*6管292米,D159*6管517米,D133*6管1055米,D108*5管574米,D89*4管314米;一期换热站供热面积10.77万平方米,设水-水换热机组2台,合计热负荷4.31MW,二期换热站供热面积12.11万平米,设水-水换热机组2台,合计热负荷4.85MW。 2. 招标内容: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标段划分:不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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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 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无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热力管网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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