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线路起自胶州北站,终至五四广场站,正线全长约60.7公里(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2.招标范围:青岛市地铁8号线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系统设计。 3.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和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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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 2.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 3、申请人完成过同类项目;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相关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系统设计任务。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