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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十九路南侧停车场工程(设计)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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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0327-0205-341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规划十九路南侧停车场工程(设计)
建设规模: 15660平方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何方 联系电话: 0532-88999303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何方 联系电话: 0532-8899930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信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蓝正全 联系电话: 0532-60866683
工程地址: 规划十九路南侧、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邻
工期: 20 开标时间: 2019-04-16 14:00
开标地点: 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4楼第3开标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排序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后审结果
1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蔡金环通过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管忠诚通过
3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刘金雷通过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总得分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7.31817.917.417.917.7374.592.23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5.214.815.916.514.715.33651.3
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13.614.315.514.413.514.119.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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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刘金雷1070800.00合格20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人员姓名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5-1路、滨港5-1路道路、排水工程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滨港5-1路车行道宽度为18m,全长为2.41Km;北海5-1路车行道宽度为18m,全长为0.77Km43800000.000000刘金雷2018-03-30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东港六路排水工程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设计路段总长5574.718米55518900.000000刘金雷2017-08-31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纬二十五路排水工程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设计路段全长3290.727米,包括雨水、污水管线37991200.000000刘金雷2017-05-30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五路道路、排水工程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道路车行道宽度为18m,道路设计全长为2.95Km44250000.000000刘金雷2018-03-30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滨港十二路道路工程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道路宽21m,道路设计全长为4.1Km30761600.000000刘金雷2016-12-30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人员姓名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蓝色硅谷山大南路等市政道路配套及河道工程设计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622680000.000000张甫田2017-02-20
站前路(文化路至鹤山北路)新建工程、学府路西通(华山二路至华山三路段)工程项目设计即墨国际商贸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9950000.000000张甫田2018-09-25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刘文明技术负责人鲁180200033201317市政工程
2陈京英其他鲁180200033201318市政工程
3宫常青其他鲁130821470300路桥设计
4刘金雷项目经理鲁150821460081市政工程
5周荣其他鲁160821460359工程造价
6周海鹏其他鲁080821460141工业与民用建筑
公示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公示时间: 2019-04-18 - 2019-04-22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