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车行道翻建、盖被15.5万平方米,人行道翻建24.3万平方米,荷兰砖硬化地面1.6万平方米,人行道护栏1900米,路灯40套,绿化8400平方米,检查井整治,雨水斗整治,交通标线施划等。本工程建筑垃圾约7726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一标段 | / | 招标内容: 工程范围为洛阳路街道、兴隆路街道,项目内容包括车行道翻建、盖被、人行道翻建、荷兰砖地面硬化、人行道护栏、绿化、检查井整治、雨水斗整治、交通标线标牌等; 工程造价:2212.862097万元; 建筑垃圾约 18618立方米(全部外运) | 施工-其他 | | 2:二标段 | / | 招标内容: 工程范围为四方街道、阜新路街道、即墨路街道、大港街道、海伦路街道、水清沟街道,项目内容包括车行道翻建、盖被、人行道翻建、荷兰砖地面硬化、人行道护栏、绿化、检查井整治、雨水斗整治、交通标线标牌等;工程造价:2250.152179万元;建筑垃圾约30624立方米(全部外运) | 施工-其他 | | 3:三标段 | / | 招标内容:工程范围为台东街道、合肥路街道、登州路街道、辽源路街道、敦化路街道、辽宁路街道、宁夏路街道、延安路街道、镇江路街道,项目内容包括车行道翻建、盖被、人行道翻建、荷兰砖地面硬化、人行道护栏、绿化、检查井整治、雨水斗整治、交通标线标牌等;工程造价:2759.493929万元;建筑垃圾约 28018立方米(全部外运) | 施工-其他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标段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二标段单项合同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三标段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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